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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开展汽车维修整治提升活动 http:/www.camra.org.cn 2017年4月20日  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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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及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切实解决营口市汽车维修市场目前仍存在的经营资质不达标、经营行为不规范,无证经营、超范围作业等突出问题,营口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开展汽车维修整治提升活动。
一、总体目标
依法对营口市汽车维修行业进行全面清查,取缔无证照从事和超范围经营的业户,对承修报废车辆、擅自改装车辆和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未达到经营资质标准的企业采取降级等手段,全面促进营口市汽车维修行业向消费透明化、服务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技术装备绿色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1.打击非法从事汽车维修经营行为。对全市汽车维修行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开业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无证照经营的业户进行登记、造册,依法从严查处,对符合开业条件的引导其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2.查处汽车维修企业违章违规经营行为。从严查处承修报废车辆、擅自改装车辆、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以及超许可范围作业和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车辆罐体等特种设备维修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占道修车、扰民修车等行为监管力度。
3.治理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不达标问题。严格按照行业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全面清查营口市汽车维修企业的资质条件是否达标。对不达标但符合低类别等级标准的,可以根据企业申请进行降级处理,并重新核发低类别的经营许可手续;对不符合低类别等级标准或虽符合低类别等级标准但企业未重新提出降级申请的,必须立即收回原经营许可手续,取消其经营资格。
4.提升汽车维修服务保障能力。督促指导全市汽车维修企业全面落实《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要求,执行“两悬挂、两公示、一备案”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建立完善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配件采购登记、公示、维修检验、维修档案建立、使用竣工出厂合格证、结算清单、签订维修合同等有关制度及要求,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维修效率。
三、具体措施
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介,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畅通维修供需渠道,极力做到社会、行业全方位知晓此项工作。
2.组织全市汽车维修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行动,完善设备、规范经营行为、改进细化服务措施,对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积极主动进行整改,自检自查结束后上报自检自查报告,书面明确整改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3.组织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汽车维修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仍存在非法从事维修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违法违规作业的行为。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信誉等级、资质类别等级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确保广大车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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